李靖、红拂、虬髯公世称风尘三侠,隋朝末年,他们三人都在洛阳城里住过。
李靖、红拂、虬髯公住在城里时,城墙还呈豆青色。这说明城还年轻。
好多年以前,洛阳城就是这样。好多年以前,李靖就是这么个流氓。
挨了这顿板子以后,李靖幡然悔悟,决定不再装神弄鬼,要做个好流氓。出了衙门见到第一个妓女,他就把眼睛瞪到铜铃那么大,走上前去,不谈几何,也不谈音乐,伸手就要钱。而那个女人则瞪大了眼睛说道:钱?什么钱?这个女人就是红拂。李靖这样讲话时,已经不像个知识分子了。知识分子有话从来不明说,嫌这样不够委婉。
这件事说明了李卫公这次幡然悔悟已经结束了,很快他就开始想入非非:想像这个女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并且和她开始一场爱情。无须乎说,像他这样的人不堪重用。(在本节里作者首次用到了“想入非非”这个词。对此也不能作字面上的理解。作者是指一种人类与生俱来的性质。意思和弗洛伊德所说的“性欲”差不了太多。)
在李靖看来,红拂是很古怪的娼妓,不是downtown里所有的。但是在红拂看来,李靖也是很古怪的流氓。
虬髯公还给她表演了斩蠓虫的绝技,红拂却说:你装神弄鬼的干什么?原来她根本没看见斩了什么----其实只要仔细看,是可以看到的。 
有趣.
有趣的书.
的确.它是有趣的.它引发了一阵一阵抑制不住的狂笑.那是痛快的简单的从眼睛开始转而进入神经系统愉快的情绪瞬间遍及周身.据说这种快感是巧克力和接吻都能够带来的.
谁知道呢.
我是不知道的.我吃巧克力也接吻,可是快感真的一样吗?
我不知道只好撇嘴.
第一次读到王小波我应该还是一个高中学生.我从那个用大白兔奶糖盒子装钢笔的男生手里得到很多书,其中王小波给我非常的印象.他的确不同王朔,即便都令我狂笑.
我妈说哪有女孩像你,那么多的傻笑.
我妈是个喜欢文雅的女人.一切带有颠覆感的东西她都惊恐万分不能接受.例如我例如我每天必须听着摇滚乐才能午睡例如我每天都必须要洗衣服例如灯红酒绿例如夜晚的生活.她是个相对单纯的女人,于她的年纪她天真的令人愕然.
我妈说不要把袖子挽那么高不要穿牛仔裤不要冷笑不要吊儿郎当不要把脚搭在茶几上不要不要....其实这些废话说和不说有什么差别呢.只会惹人厌烦.
在我印象里我妈看的书都很流行.流行到我从不记得那些名字.
我看王小波一边吃饭一边笑,笑的上气不接下气.我妈怒视.
我爸回来了.他一般和我不打照面.我走的时候他还在睡觉他回家的时候我在睡觉.连接我们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每天早上门口鞋架上的人民币.我说我走了.然后就走了.他们说的什么都砰的一声关在了门里.我出了门有时就会故意迟到然后站在学校门外寻思去哪里闲逛闲逛.
我爸回家还有一个主要的作用就是教育我.当他看了王小波的其中几页,他说你看得懂.我没吭声.他啪的丢掉书怒视,他说去,做数学卷子....我就坐在桌子前看着数学卷子发呆哼歌.
这就是大多关于我少女时代的家庭记忆.
比王小波来得深刻多.
我早期的课外书主要是家里现有的.后来换成了言情小说.后来又换成了小说.
我记得那时候王小波对于我相当的冲击,我一边翻着朗文查找blow job的意思一边还要吃力的从我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辞海里面找口淫这个汉语的解释.我读书的时候非常喜欢字典.那时的我有很多字典,我爱惜它们超过爱惜我身上的衣服.我曾经想要背诵整个小新华字典.花了很多心思但是忘记的比记住的快.有些时候人的记忆力并不简单不是用功就可以.遗忘,总是来得更加轻易.我无论如何也没有背诵的了那整本小字典.而一个少年却就这样长大.而这个少年后来再也不查字典再也不做很多从前的事情.
我很少跟人谈论书籍因为我不想知道也不会相信别人体会到的那些情感那些内容.我宁可谈论天气谈论电影或者街头的流行歌曲小饭馆的招牌菜.所以很多人觉得我俗气觉得我趣味低下.这样很好.反正我也不想跟什么人有什么关联.反正人的心灵又不是面孔可以任凭别人窥视品论横加干涉.
不知道为什么王小波的文章里我独独记忆鲜明的就是这篇<红拂夜奔>.而很感觉的一句话则就是他和陈清阳在宾馆里郭伟大友谊.我那时不知是眼睛的误读还是潜意识里的阴暗我总看到的是:墩.我说他们在墩伟大友谊.后来一位王姓的兄台告诉我不对,是郭.即便墩听起来更加贴切可是他们还是真的在郭伟大友谊.
伟大友谊.不是爱情.是另一个名词叫做友谊.
其实有时我也觉得友谊比爱情要可信要真挚的多.友谊不会断裂不会骤然就变成了一种冰凉的默然.
所以有时,我们还是选择友谊比较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别人.
王小波死了.他带着他的有趣一同死了.
这样也好.
晚上放风筝回来和朋友一起吃饭,说到柯本说到列农.朋友说死了所以成就了.
大约也就是这样.
死亡,就是一个终结.
一个漂亮的转身.
OVER !

李靖和红拂私奔的事就是这样。他们俩奔出来以后,他还傻头傻脑地问红拂道:你为什么和我私奔?她老老实实地答道:我也不知为什么。因此李卫公就觉得非常的莫名其妙。
虬髯公后来说他是爱红拂的,不过不是用眼睛来爱,是用鼻子爱。他还说他爱红拂的声音,也就是说,用耳朵去爱,这也很高尚。我觉得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变态分子。除此之外,他在红拂面前嚼鞋子也是故意的、他觉得这样显得勤劳朴实,能给红拂一个好印象,但是红拂却觉得他很贪吃,还觉得他能把整个的猪头放进嘴里去。
根据我的经验,只要你在女朋友面前吃一次猪头肉,恋爱一定会失败。
虽然虬髯公口口声声说道红拂是他的红颜知己,他永远爱她,其实这是个神话。而要解释这个神话,起码要提到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他和红拂之间既没有肌肤相亲,又没有海誓山盟,假如他真的终身不渝地爱上了她,那就是柏拉图式的爱情,很高尚。第二,他说自己只爱红拂,这样可以吊吊后妃们的胃口;至于害死了多少女孩子他倒是不在乎。第三,他当扶桑国王虽然是合法的,工作也是无可挑剔,但毕竟是外国人。
我已经想好了,当她进到我的小屋里,就用米兰·昆德拉小说里人物的口吻对她说话。那人说的是:“take off your clothes”。我说起来就简短得多:“脱!!”当然,这样讲了以后也许会挨一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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